昨天下午一個95后、大學剛畢業三年的年青人來咨詢,其講述的貸款經過讓我聽了嘆為觀止,令人難以相信世間有這種事,亦有如此容易上當之人。
該小伙子我們估且稱呼他為小金。小金想自己創業,又愁自己手上沒錢,遂通過推銷電話找了一家資產管理公司來辦理貸款。資產管理公司表面上非常正規,還與他簽署書面的金融服務居間合同,稱可以幫小金從第三方或金額機構貸款50萬元,并約定居間服務費按已融資額度的15%抽取等。小金雖覺這居間服務費比較高,但急著用錢也就沒去計較了。
合同簽署完之后,資產管理公司經辦人員林先生就和小金溝通,稱小金剛畢業沒多久,也沒有什么資產,這樣很難獲得貸款,公司需要對其包裝一番,提高其資產值等等。小金想想也對呀,而且增加資產對自己也是有利。
后面林先生就開始對小金進行所謂的“資產包裝”。第一步,先安排小金去貸款購買一輛價值30萬的車,當然首付款都是林先生墊付的,相關貸款21萬元及抵押手續都是小金去簽署的。車到手之后,林先生即將車交給其他人,并向小金承諾相關貸款均由公司方來償還承擔的,對此小金當然表示無異議。
第二步,僅有車輛還不夠,還無法實現小金資產包裝及貸款目的。林先生又安排其他人將一套房屋出售給小金,然后通過提高房屋資產評估值等手法,用該房屋辦理二手房交易抵押貸款及消費貸等,最終從一地方股份制銀行獲得了290萬貸款。該貸款到位后,林先生都安排小金將該貸款匯給其指定的相關人士,并同樣向小金承諾房屋貸款會由公司安排償還的,不需要小金承擔。小金呢,當時也覺得沒風險呀。畢竟人家都將一套房屋落在自己名下,銀行貸款也不需要承擔,肯定非常安全。
后續小金想著車子、房子都有了,資產規模也上去了,公司應該幫我貸款了吧。可惜林先生一直以各種借口推諉,就是沒法辦理貸款。小金開頭也不慌,想想自己也沒有什么損失的。不想后面車貸、房貸正常還貸幾個月后,從19年11月起就沒人去還款了,銀行方面一直催促小金還款,并稱再不還要起訴等等。
小金這下急了,再去找林先生交涉,林先生亦一直推辭,稱自己及公司資金緊張,無法還款等。小金這才發覺有些不對勁,急忙去了解相關情況。這才發現,所謂自己名下的房屋被一個據說與林先生有債權債務關系的人占著,根本無法正常使用。而且這套房屋市值目前只有不到250萬,如果銀行起訴拍賣該房屋的,根本無法抵償290萬貸款,再加上銀行起訴的律師費、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拍賣評估費、拍賣費、法院執行費用、逾期償還銀行貸款違約金及利息等等,估計還要支出二三十萬,等于小金光房貸這邊就要損失近70萬,如加上車貸債務最終亦由小金承擔的,小金損失要達到上百萬。
而且,最坑人的是,辦理銀行房貸時小金還隱瞞實情,讓自己二個同學為其連帶擔保,這等于將三個沒畢業多久的年青人硬生生套住了。小金認為這中間涉嫌詐騙或刑事犯罪,去公安機關報案。結果公安人員認為這一切都是合法的,這是正常的經濟合同行為,不能當作刑事案件來處理的。
小金這下傻眼了,這才過來咨詢律師,想問問到底應該如何應對?怎么樣,律師也是無可奈何?各位律師朋友,你們有什么高招么?
蔡思斌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