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閩東人,就取名叫陳杰吧,他曾經在外省呆過一段時間,啥都做,有錢賺就行。有一次,他就幫別人介紹購買了三百多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中有賺了二三萬元。但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人手尾沒有收拾好,結果購票的林先生去抵扣稅款時沒有成功,再去找虛開專票的人又發現其跑路了。
這下,林先生不干了,感覺自己白白賠了五六萬,就去找陳杰算賬,要他負責承擔自己的損失并多賠償些,如果不同意就去報警,讓陳杰也坐牢去。陳杰怕了,就順著林先生意思寫了一張12萬的借條。林先生也是非常謹慎的,他怕只有借條沒有實際借款作不了數,就先通過銀行賬戶將錢轉給陳杰,再讓陳杰將這錢款轉給他的朋友。好笑的是,可能林先生經濟也比較緊張,連12萬也沒湊齊。為此林先生就開頭轉4萬元給陳杰,在陳杰將這4萬轉給他朋友之后,他再用這4萬轉給陳杰,如法炮制了三次,表面上總算完成借款義務。
陳杰脫身之后可能認為雙方都涉嫌犯罪,后面躲著人家就是,也根本沒有想著還錢。不想,人家膽大包天,前一段還真通過外省法院來起訴陳杰還錢。陳杰便去咨詢律師,也向律師交待了真實情況。
當然,比較麻煩就是無法向法官解釋當初為何要寫下這張借條,不過估計對方也不敢如實交待。在無法解釋的情況下,陳杰干脆就不要出庭了,這樣或者更有利。法院如查實該借款實質上是空頭借款的話,肯定會駁回對方訴訟請求的。
陳杰這下傻眼了,感覺自己碰到了二愣子,還有這種不怕坐牢的人呀。按照國家法律,介紹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構成犯罪,但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樣也構成犯罪吶。而且林先生用舉報犯罪為借口逼迫陳杰寫借條,還涉嫌敲詐勒索罪,怎么他就這么能呀……林先生后面也給陳杰打電話了,說他自己這事之前在經偵時就已經擺平了,移送公安也不怕,現在就看誰狠了。
考慮再三,陳杰感覺自己有家有業之人犯不著去冒這個風險,決定認栽,還是老老實實與對方協商分期還款就好。當然陳杰會感覺自己特別冤,就賺了二三萬,結果最終要賠個十二萬,損失都快十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