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近日公布了2020年度
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的通告
2020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下月啟動,繳費標準為每人270元。


今年繳費和往年相比
有哪些不同

參保繳費期限為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限為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參保對象不變
(一)按照屬地參保原則,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
(二)本市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技校在校學生;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居住證(有效期內)持有人;
(四)在本市居住滿一年以上的非從業的港澳臺人員;
(五)在榕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僑、港、澳、臺大學生);
(六)經縣級以上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認定的宗教教職人員及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工作人員。
繳費金額有變化
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2020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70元/年。和去年240元/年相比,個人繳費提高了30元,財政補助也將隨之提高。
繳費方式變更
今年,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后,城鄉居民可通過以下渠道辦理繳費:
(二)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繳費。持相應的銀行卡到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進行刷卡繳費。
(三)上門申報繳費。前往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繳費。
政府資助繳費人員不變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重度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成員等醫療救助對象;農村計生家庭獨子戶、獨女戶、二女絕育戶;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保障對象,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
醫療保障范圍不變
城鄉居民在參保年度內住院、門診大病、普通門診及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仍按政策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在12月31日前完成繳費
大伙要及時去繳費喲
作者 李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