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福州市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來自福州市律師界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充分發揮律師職業專長在依法治國的獨特作用,認真履行職責,緊密圍繞行業發展、社會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建言獻策,議案、提案內容涉及社會法治、經濟發展、政府改革、民生教育、文化、社會治理等各方面。
一、發揮專業優勢,聚焦司法實踐及律師執業現狀,為法治社會建設建言獻策:
福州市政協常委陳立新律師:為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及配套規定,加強執業律師在調查取證方面的權利保障,促進福州市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提出《關于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權,改善營商環境的建議》。
福州市人大代表翁凡律師:為促進科學、合理、統一的審判質量和效率評估體系,提高法官的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關于呼吁取消法院內部收結案比按季考核制度的建議》。
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讓刑事辯護律師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翁凡律師還提出《關于將聽取律師意見落實到位的建議》。
福州市政協委員曹衛律師:為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情況,提出《關于盡快完善和落實律師參與法院調解工作的建議》。
福州市政協委員王孟英律師:為充分發揮仲裁、律師調解等非訴專業組織的作用,督促相關配套措施盡快落地,提出《關于落實<福建省多元化糾紛解決條例> 進一步緩解立案難的建議》。
二、關注社會經濟發展,積極建言獻策:
福州市人大代表翁凡律師:為促進政府盡快出臺完善的規范性文件,加強預付卡管理,提出《關于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的建議》。
福州市政協委員顏世錦律師:為培育福州市軟件技術人才梯隊和軟硬人才隊伍,加快政府和企業軟件國產化進程,讓福州市數字經濟提質增效,提出《順應天時地利人和 培育信息產業龍頭》的提案。
福州市政協委員曹衛律師:為促進項目招投標的健康發展,針對建設工程實踐中發現的實際問題,提出《關于取消我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招投標中延長“第三方信用報告”有效期的建議》。
三、關注政府職能轉變,為政府機構改革、職能完善提出真知灼見:
福州市人大代表李家勝律師:為提升相關行政審批效率,促進信息公開、透明,提出《關于下放馬尾區范圍內不動產登記相關審批權限的建議》。
福州市倉山區政協委員顏隆海律師:針對當前正在進行的機構改革問題,提出了《關于機構改革中司法行政部門和政府法制部門職能調整面臨的問題和建議》。
四、關注社會民生,針對文化、教育、房產等百姓關注的領域建言獻策:
福州市人大代表姚仲凱律師:為學習兄弟省份先進經驗,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地方民生實事項目發揮的作用,提出《關于推廣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度的建議》。
為傳承歷史文化,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姚仲凱律師還提出《關于恢復福州市歷史城區部分路、街、巷名稱的建議》。
福州市政協委員王孟英律師:針對當前網絡平臺作業泛濫、學生家長負擔較重的情況,提出《關于減少網絡平臺作業、減輕老師家長負擔的建議》。
福州市倉山區政協委員顏隆海律師:為建立符合農村實際需要的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嚴格保護農村集體產權,切實維護農民合法財產權益,提出《倉山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應注意的問題及對策》。
兩會期間,福州市律師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飽含參政議政熱情,積極履行職責,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優勢,圍繞社會難點、熱點問題,為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建言獻策,進一步彰顯了我市律師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和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