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0日,上海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蔡思斌律師受邀出席由浙金信托家族辦公室聯合福州財富中心在福州市福晟國際中心舉辦的“家族信托貴賓客戶冬季分享會”,向數十位高凈值客戶作主題為“家族信托–私人財產保護和財富傳承的利器”講座。
活動開場,由浙金信托福州財富中心負責人黃華先生向出席參加活動的客戶介紹了浙金信托公司的基本情況、風控理念,近兩年獲得的榮譽以及浙金信托家族信托業務的發展情況。
浙金信托家族辦公室總經理姚思佳女士向貴賓們講述了家族信托的歷史、發展背景、業務特點以及家族信托在傳承中的重要功能和特色,并闡釋了浙金信托家族信托服務與其他傳承方式相比的優勢。分享中姚總還就浙金信托“家業鼎豐·家族信托”的相關情況以及設立家族信托的流程等貴賓們關注的重點問題做了重點介紹。
蔡思斌律師向各位貴賓客戶帶來了主題為“家族信托–私人財產保護和財富傳承的利器”的分享。在介紹了家族信托的由來后,蔡律師通過案例分享與在場的貴賓們展開了深入的細節討論,深受參會高凈值客戶的歡迎及好評。
分享會使貴賓客戶燃起了對家族信托這一領先的傳承方式濃厚的興趣,大家在探討財富管理與傳承之道的過程中加深了對家族信托和浙金信托公司的了解。
家族背景資料:
何為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一種信托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托,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最早出現在長達25年經濟繁榮期(1982年到2007年,被稱為美國第二個鍍金年代)后的美國。家族信托,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托給信托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托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信托的歷史
家族信托的雛形可追溯到古羅馬帝國時期(公元前 510 年-公元前 476 年)。當時《羅馬法》將外來人、解放自由人排斥于遺產繼承權之外。為避開這樣的規定,羅馬人將自己的財產委托移交給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為其妻子或子女利益而代行對遺產的管理和處分,從而在實際上實現遺產繼承權。
在美國,家族信托由來已久,最初出現于 19 世紀末、20 世紀初,即鍍金年代(Gilded Age)來臨之初由一些富裕家庭創造的。早期的家族信托受相同的法律法規監管,設立家族信托方式較為單一。
在經歷了長達 25 年的經濟繁榮時期后(被稱為美國的第二個鍍金年代),許多州的法律也變得更靈活,設立和運營家族信托也變得更加容易——富人因此更容易實現其財富規劃和傳承的目標。在中國香港及歐美發達地區,以個人名義設立的信托占據信托市場的70%左右。
家族信托的性質
家族信托是一種傳統性信托,通常是為了家族資產的安全保障、家族成員的代際傳承而設立的保護性信托,其主要功能不是投資增值,而是受托人根據信托協議的約定和委托人的意愿,為了特定信托目的和受益人的利益,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因此,家族信托更多體現的是事務管理型功能,進而實現保密隱私、隔離債務、節稅安排、身后控制等財產保護和傳承目標。當然,家族信托設立后,其閑置的信托財產可以作任何合法的投資保值增值安排,包括投資金融信托產品。
浙金信托的實力
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專業信托理財機構。注冊資本為17億元。注冊地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司股東及股比構成為: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78%,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7.5%,傳化集團有限公司4.5%。公司將在現有法律法規的框架下,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誠實守信,勤勉盡職,充分利用并合理配置各項資源,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創新,不斷開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