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蘇州普法)
消費者吃出頭發絲? 起訴餐館索賠千元
7月2日,小海(化名)在寧波某面館吃面時,發現碗中有一根比面條還要長的頭發,但面店的服務員態度很囂張,不僅沒有道歉,反而說:“有根頭發很正常嘛!我給你換一碗?”在小海拒絕換一碗的提議后,服務員表示:“你愛怎么樣就怎么樣吧。”
(圖片來源:蘇州普法)
“這個經理可能覺得我會忍氣吞聲,我才不”,掛斷電話40分鐘后,小海就來到轄區內的海曙法院對面館提起了訴訟,要求面館按照《食安法》第148條退一賠一千元,期間幾經調解未能成功。
法庭最終定于8月15日早上9點對此案進行開庭。庭審前,庭審法官再一次組織雙方進行了訴前調解。在經過20分鐘調解后,雙方終于達成和解,面館最終接受退一賠千,共賠償周強1016元,小海撤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148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