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個女友(男友)回家過年,合法嗎?||福州律師分享
為應對父母以及親戚朋友無休止的逼婚,很多單身青年打算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應付一下逼婚,那么,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會面臨哪些法律問題呢?我們來看一個小案例!
在北京工作的二娃是某知名IT公司的一個苦逼程序員,年屆30,由于工作原因(整天加班碼代碼)交際圈子很小,公司同事又基本為男性(據(jù)說單位很多同事都彎了)。而同村當年一塊玩耍的二蛋兒子已經(jīng)10歲了,為了響應國家二胎政策,媳婦已經(jīng)懷上二胎。年關將至,二娃想想去年回去被逼婚的場景,不禁倒吸一口涼氣,今年無論如何也得帶個女朋友回家。二娃聽朋友說在網(wǎng)上租女朋友現(xiàn)在很流行,于是二娃打開某魚搜索,很快和翠花聯(lián)系上了,雙方協(xié)議約定:由翠花冒充二娃的女朋友,和二娃一塊回老家過年,二娃全程包吃住和往返機票,另外,二娃還需支付給翠花勞務費5000元。
一、二娃和翠花簽訂的協(xié)議是否有效?目前理論界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租女友協(xié)議違背了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以下五種情形,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第二種觀點:租女友協(xié)議屬于一方提供特定勞務的雇傭合同。該合同是出于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當屬有效。
二、租女友期間送的禮物能否要回?
如果送出禮物的一方在送禮物之前已清楚地知道對方是租來的“女友”或“男友”,則送給對方的禮物屬于贈予物。贈予合同自贈予物交付時生效,贈予對方的禮物不能再要回來。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間,一方的親友基于錯誤地認為租友合同雙方是真正的戀人關系而送給一方的禮物,則屬于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銷贈予,把已送出的禮物再要回來。
真正情侶之間的贈與,要區(qū)分是附條件的贈予還是未附條件的贈予。如果是附條件的贈予,在對方未履行贈予合同約定的義務之時,可撤銷贈予。例如送給對方的彩禮依據(jù)習俗是以結婚為條件的,如果雙方辦理結婚手續(xù)之前分手,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 如果是未附條件的贈予,例如在情人節(jié)送給對方的禮物,在贈予物交付之時,贈予合同已經(jīng)生效。分手時不能再要回來了。
租情人過節(jié),其本質實際上是一種雇傭關系的體現(xiàn),是雇主通過協(xié)議、合同的方式,約定受雇方履行一定義務,待完成后給付傭金的行為。
三、租女友協(xié)議可以約定接吻、陪睡嗎?
雇傭關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系。而租友合同是否屬于法律上的雇傭關系要看具體的合同條款。如果只是單純要求受雇人提供陪雇主逛街、吃飯等勞務,則屬于法律上的雇傭關系,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護。但如果包含了接吻、以戀人的身份約見親友等,則涉及到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質,也違反了社會公德,不屬于雇傭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合同條款,不受法律的保護。
如果協(xié)議中約定有陪睡等性接觸內容,賣淫嫖娼在我國屬違法行為,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如協(xié)議中約定有陪睡等性接觸內容,則協(xié)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護。
三、協(xié)議期間,翠花意外懷孕該如何解決?
如二娃不經(jīng)翠花同意,強行和其發(fā)生性行為,二娃則涉嫌強奸罪,如果二娃和翠花假戲真做,自愿發(fā)生性行為,雙方作為成年人,法律不做過多干涉,翠花意外懷孕后,如果二娃和翠花在協(xié)議期滿和平“分手”,對于翠花意外懷孕做人流手術的支出,二娃和翠花應各自負擔一部分費用。
專家提示:在租女友回家過年的行為中,雙方應該簽訂一些協(xié)議進行約束。但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涉及人身租用的協(xié)議是無法律效力的。所以協(xié)議以一種結伴旅游的合同形式呈現(xiàn),如涉及交通、食宿、旅游費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