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網絡電影著作權侵權案一審宣判
東城法院認定三被告均有合法依據,駁回原告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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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26日電???因認為自己的作品《詭案組》的網絡電影的改編權、攝制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被侵犯,作家王某(筆名:求無欲)將中文在線公司、海潤影業公司、愛奇藝公司起訴至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宣判,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據悉,這是北京市首例有關網絡電影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權的案件。福州知識產權律師
原告要求三被告致歉并索賠5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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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訴稱,自己作為涉案小說的作者和著作權人,未授權任何主體行使涉案小說的網絡電影改編權、攝制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并稱中文在線未經許可將涉案小說的網絡電影改編權和攝制權授權給海潤影業,而海潤影業未經許可將涉案作品改編并攝制成網絡電影《詭案組之魔影殺手》,上述行為侵犯了原告的改編權、攝制權;海潤影業未經許可,授權愛奇藝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該部電影,后愛奇藝在網上播放了該電影,上述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原告據此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對其作品《詭案組》享有的著作權、發表致歉聲明,并連帶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52萬余元。
被告稱未侵權?網絡電影與電影含義不矛盾
中文在線認為,其與原告于2010年簽署了《著作權轉讓合同》和《權利轉讓書》,公司已獲得涉案小說完整的電影、電視劇改編權、攝制權、發行權等著作權,該轉讓合同的期限為永久有效。同時中文在線認為,其于2011年5月就涉案小說與海潤影業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書》中,向海潤影業作出的著作權授權沒有超越中文在線從原告處取得的著作權權利,是合法授權,未侵權。
海潤影業認為,其與中文在線簽署“許可合同”完全獲得了中文在線公司就涉案小說電影改編權的授權。網絡電影是電影的下位概念,海潤影業獲得了完整的版權授權的版權鏈,有權進行涉案網絡電影的制作及在網絡上進行播映,有權授權給愛奇藝相關的電影權利。
愛奇藝認為,其與海潤影業簽訂的《視頻合作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受到法律保護,且愛奇藝在播放涉案網絡電影時已注明原作者及影片來源,不具有主觀過錯,要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三被告未侵權?駁回原告訴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與中文在線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及原告出具的《權利轉讓書》,均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均為合法有效。
此案中,結合整個合同條款的用語和表述方式、合同的目的及行業內的交易習慣,“電影”一詞并非日常生活的一般用語,而是在著作權法意義上使用的特定詞語。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有關電影作品或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相關規定,涉案網絡電影《詭案組之魔影殺手》屬于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電影作品,因而屬于“轉讓合同”相關條款所約定的“電影”。同時,判斷某一作品形態是否屬于著作權法上的電影作品,應考察其是否符合著作權法所規定的電影作品的本質屬性和特征,而與其出現的時間并無關聯,原告僅以網絡電影的出現時間晚于合同簽訂時間為由,將網絡電影排除在合同約定的“電影”范圍之外,缺乏法律依據。
關于中文在線與海潤影業簽訂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書》,法院認為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許可合同”與“轉讓合同”系針對同一部文字作品,兩份合同的簽署時間僅相差半年左右,且中文在線公司在兩份協議中均作為合同當事人一方,故基于交易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法院認為“許可合同”與“轉讓合同”中的“電影”一詞具有相同的含義,因此涉案網絡電影亦屬于“許可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電影”。因而海潤影業也不構成侵權。
此外,因海潤影業對涉案網絡電影享有完整的著作權,其將該電影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權給愛奇藝于法有據。因而愛奇藝也不構成侵權。
據此,法院判決三被告在此案中的被控侵權行為均有合法依據,并不構成侵權,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方當庭未表示上訴,三被告表示服從判決結果。
福州知識產權律師福州著作權律師福州知產律師分享;來源:人民法院報(楊晨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