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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花699元,就能獲得一臺蘋果6S手機,這樣的好事你相信么?10月11日,經湖南省雙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以廖某雄與陳某敏為主的兩個銷售假冒蘋果手機騙錢的詐騙團伙被判處重刑。
2015年7月至12月,廖某雄與他人成立四家公司,均假冒國家工信部4G網絡推廣中心,以贈送蘋果6S手機和價值700元的話費充值卡為名,與快遞公司簽訂代收貨款合同,由快遞員將手機送給被詐騙人,同時索要699元或799元“個人所得稅”。
其實“贈送”的蘋果手機就是山寨機。“接通電話后,首先以活動中獎的方式騙取客戶關注。不僅要稱山寨手機為正品蘋果手機,就連購買假冒手機所需要支付的699元費用,也要變相地把它解釋為個人所得稅等稅收費用,這樣客戶才更容易上當。”廖某雄交代公司慣用的套話術。2015年11月,陳某敏在廖某雄的介紹下成為一名話務員,2016年1月,陳某敏同樣注冊成立了公司從事該項詐騙活動。
陳某敏交代說,假如遇到不愿意付款領取的被詐騙人,就由公司其他工作人員冒充律師打電話或發短信威脅受害人,稱如果不支付699元或799元領取包裹,則屬于惡意參與活動,將面臨15日或罰款3000元的處罰,迫使被害人支付貨款領取包裹。
這幾家公司在招聘人員時就已經明確告知員工公司所從事的是詐騙活動,但在高額的收益和利潤面前,還是有數十名話務員選擇鋌而走險。他們的任務就是不斷撥打電話,這些電話號碼由公司提供,只要成功銷售出一部手機,話務員就可以獲得豐厚的提成。
據調查,廖某雄的四家公司自開始經營以來,共對外發貨近2萬單,其中4000余單被詐騙人付款已簽收,金額總計約320萬余元。自2016年3月,陳某敏的公司開始經營以來,共對外發貨4900余單,其中1000多單被詐騙人付款已簽收,金額為70萬余元。
最終,兩詐騙團伙的首要分子廖某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50萬;陳某敏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21萬。其余公司成員均被判處五年至十一年不等的重刑,同時并處5萬至40萬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