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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春城晚報7月17日報道,昆明呈貢區男子鄭某,懷疑妻子和其他男人到酒店開房,他自己調不著監控,私下請警察朋友李某甲去調取,結果證實了妻子和李某丙開房的事實。
鄭某拿到證據,還問出了妻子與李某丙多次發生關系,而且還在自家的車上發生過,為此,鄭某要求李某丙出20萬元作為了斷。孰知,李某丙被逼無奈,喝農藥自殺身亡。私下幫鄭某調監控的李某甲也被牽出來,被控濫用職權。
昆明呈貢區檢察院認為:李某甲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非執行公務期間,濫用職權,違規幫助他人調取視頻監控,并最終造成一人死亡結果的發生,其行為應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出于戶籍管理和打擊刑事犯罪的需要,強化追蹤罪犯的能力,對公民的相關敏感性信息進行了電子記錄,警察只需要用自己的數字證書(可以理解成登陸賬號)在公安系統的電腦或者警務通上就可以登陸內部的系統進行檢索查詢。盡管公安系統內部對防范措施做足了準備,但是終究抵擋不了人性的丑陋,所以才會出現警務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查詢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日常生活中,經常有人請求警察朋友幫忙查詢一些別人的個人信息,請個保姆查一下個人信息、搬家鄰居也要查一下,甚至有的人因為兒子相個親也要把女方祖上十八代的信息都要查個遍。
非因職務行為,在公安系統內部違規查詢公民個人信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前,通常只做違紀處理,隨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出臺,這些私下查詢居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都將涉嫌犯罪。
當你打電話找警察朋友幫忙查詢公民個人信息時,請做好如下準備:
1.請最好給他找好新工作!
2.他們被判刑時記得幫他們送牢飯!
3.他們被判刑記得幫他們照顧好家人!
今年,已經有好幾個警察,因為這樣的事情,離開了這支隊伍。
如果你真的有一個警察朋友,如果你真的把他當朋友,不要因為查詢信息的事情找他幫忙。如果你找了但是被拒絕了,請你理解他。不是他不幫你,而是幫你,可能就意味著丟掉工作,身陷囹圄。
如果你把警察朋友當朋友,在非法查詢信息時,還是請免開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