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無力贍養老父 孫輩是否有贍養義務||福州律師推薦
來源:人民法院報;福州律師網資深家事律師推薦
本報訊??近日,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章村人民法庭調解一起贍養糾紛案。由于父親無力贍養爺爺,孫子主動承擔了贍養義務。
原告陳大爺現年80歲,被告老陳57歲,陳大爺除被告一個兒子,再無其他子女。2007年,陳大爺曾以年紀增大,身體多病,又無固定生活來源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兒子老陳支付撫養費。但老陳辯稱,父親在自己小時候沒有對自己盡到撫養義務,與他人再婚后,也沒有照顧過自己,也不與自己一同居住,故拒絕支付贍養費。后經法院判決,由老陳每月支付父親陳大爺贍養費150元。
十年過去了,物價飛漲,陳大爺認為兒子給的每月150元的贍養費已難以維持生活,故再次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老陳增加贍養費,按每月1000余元支付。但此時,老陳沒有工作,無經濟來源,依靠子女贍養生活,故辯稱自己沒有贍養能力。
庭前,法庭就雙方情況向村里進行了了解,并通過電話對雙方糾紛進行了初步調解,聽取了雙方意見。庭審當天,法庭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同意將贍養費調整為由老陳每月向陳大爺支付贍養費300元。因老陳自己無經濟來源,法庭又通過電話,從傳統美德、倫理道德、法律規定等角度與老陳的兒子小陳進行了充分溝通,最后小陳主動承擔了支付該筆贍養費義務。
該案承辦法官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本案中,若陳大爺未對被告盡撫養義務,老陳可在當時起訴陳大爺履行撫養義務,但并不能因此拒絕贍養陳大爺。在老陳無能力贍養父母的情況下,老陳的兒子小陳也應當贍養自己的爺爺。(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