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師受邀觀看學生匯報演出時受傷屬于工傷||人民法院報||福州勞動人事律師推薦了解
? ? 裁判要旨
????外聘教師與學校簽訂授課協(xié)議書,接受學校管理,為學生授課,其受邀觀看該校學生匯報演出,并非與學校教學無關的純娛樂活動,應視為教學工作的適當延伸。其在觀看演出散場時受傷屬于工傷。
????案情
????2014年8月30日,原告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鹽城幼師)與第三人王中新簽訂一份外聘教師授課協(xié)議書,第三人按約擔任外聘教師,原告向第三人支付勞動報酬。2015年1月8日,王中新受該校音樂表演系音樂10班的學生邀請,在校內魯藝劇場觀看該班畢業(yè)匯報演出,18時左右散場時受傷。第三人王中新向鹽城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被告鹽城市人社局于2015年10月26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為工傷。原告鹽城幼師不服,向被告鹽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被告鹽城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2月4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案涉工傷認定決定書。原告不服,遂提起本案訴訟。
????裁判
????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本案原告與第三人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原告作為用人單位、第三人作為勞動者主體適格;原告制定的教學管理及其他方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適用于第三人,第三人受原告的勞動管理,從事原告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第三人提供的任課教師的勞動是原告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根據(jù)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的規(guī)定及實際情形,應認定原告與第三人客觀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了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幾種情形,包括“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第三人王中新因受邀在原告校內魯藝劇場觀看該校音樂10班畢業(yè)匯報演出而扭傷右腳,該匯報演出是對該班教學成果的展示和匯報,在原告學校的整體工作之內。綜上,被告鹽城人社局作出案涉工傷認定決定書正確,被告鹽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案涉行政復議決定合法。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不服,提起上訴。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鹽城幼師與外聘教師王中新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外聘教師王中新受邀觀看學生匯報演出時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鹽城幼師與外聘教師王中新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關鍵要看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從主體資格上來看,鹽城幼師作為學校,系事業(yè)性單位法人,具有合法的用人資質,外聘教師王中新作為成年人,具有特殊的英語技能,其符合勞動者的主體資格。第二,從工作性質來看,鹽城幼師日常教學中含有英語課程,外聘教師王中新提供的英語教學系上訴人鹽城幼師工作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從身份地位來看,結合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可以看出,雙方是管理與被管理、命令與服從的關系,并非定作人與承攬人之間的平等合作關系,外聘教師王中新要接受上訴人的教學管理,遵守上訴人制定的有關教師行為規(guī)范、教師課堂行為規(guī)范、上下課、考試紀律等有關制度規(guī)定,如果違反相關規(guī)定,將會受到下浮課時酬金直到解除協(xié)議的處理。第四,從報酬支付來看,鹽城幼師是以課時酬薪的方式向外聘教師王中新發(fā)放工資,每月一發(fā),并以花名冊的形式予以記載,與正常企事業(yè)單位向職工發(fā)放工資形式一致。根據(jù)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的規(guī)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鹽城幼師與外聘教師王中新雖在協(xié)議中約定雙方不存在勞動人事關系,但該約定違反法律規(guī)定,并不能否定雙方之間已構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2.外聘教師王中新受邀觀看學生匯報演出時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認定工傷的關鍵是看是否因工作原因而受到意外傷害。首先,從組織主體來看,2015年1月8日的演出活動系由該校音樂表演系主辦、音樂10班承辦,并邀請學校領導參加,應視為學校組織的一次匯報表演活動。其次,從演出性質來看,該場演出是以“畢業(yè)匯報”為主題的文藝演出活動,是學生對專業(yè)學習成果的展示和反饋,并非與學校教學無關的純娛樂活動,應當認定為學校正常的教學公務活動。第三,從受邀對象來看,承辦的班級演出前不僅在各系門口張貼海報邀請師生觀看,而且還特別邀請學校領導、各系主任、科室領導及相關教師參加,外聘教師王中新也在邀請之列。這種邀請是班級學生代表校方進行的邀請,雖然不具有強制性,但實際上是被邀請對象基于教學關系和師生感情參與對學校教學活動的檢驗,而非自行參加的私人活動,具有一定的公務性質。故本案情形依法應認定為工傷。
本案案號:(2016)蘇0902行初41號,(2016)蘇09行終413號
案例編寫人: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馬生安??許成華??李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