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是福清市某單位的老員工,不久前,他被單位以書面勞動合同到期為由通知辭退。小林納悶,他與單位并未訂立單位所聲稱的那份合同。小林認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及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后來到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等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林是福清市某單位的老員工,不久前,他被單位以書面勞動合同到期為由通知辭退。小林納悶,他與單位并未訂立單位所聲稱的那份合同。小林認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及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后來到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等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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