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多年的夫妻,為多得一個還建房指標,竟再次“鬧離婚”。日前,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檢察院通過制發再審檢察建議,依法監督法院再審改判一起虛假離婚訴訟案。同時,該院向法院、民政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建立婚姻信息交換共享機制,在全市率先實現訴訟離婚和登記離婚信息互通互享。
李某于1998年與前夫經武漢市武昌區法院調解離婚,二人未到民政部門進行備案。2007年,二人得知婚姻存續期內的房產即將拆遷,根據當時的政策,如果夫妻倆正處在“離婚未離家”的階段,可以一人分得一套還建房。彼時,李某與前夫早已分開多年,為了分得兩套還建房,兩人商議后決定“再離一次婚”。
2007年9月,李某持虛假結婚證件向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起訴,請求與丈夫解除婚姻關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年10月,經法院調解,李某與前夫再次“離婚”并達成協議,拆遷房產由兩人共同所有,分別占有相應產權。而后,李某與前夫據此民事調解書,獲得了兩套還建房。
2022年11月,李某前夫因對財產分割不滿,向東西湖區檢察院檢舉李某虛假訴訟的行為。該院接到線索后認為這起離婚糾紛案確實存在疑點,遂立即啟動監督程序,對案件展開調查核實。
“以前,民政部門對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宣告婚姻無效以及撤銷婚姻登記的案件信息掌握不及時,這就導致婚姻信息更新不及時,讓有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承辦檢察官介紹,經調查核實,李某正是利用法院與民政部門信息不對稱、各個法院間信息不互通等漏洞,騙取法院民事調解書,非法獲得還建房。
東西湖區檢察院以民事調解書系當事人隱瞞真實婚姻狀況、通過虛假訴訟獲得為由,向東西湖區法院制發再審檢察建議。同年12月9日,法院裁定再審,并于2023年6月20日裁定撤銷原民事調解書,駁回李某的起訴。
信息不對稱,不僅影響了法院審判,也影響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工作效率。為延伸監督效果,加強溯源治理,檢察官在辦理個案的同時,還調閱了東西湖區法院近年來離婚案件清單及裁判文書,并前往區民政局比對核實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狀況,發現在法院訴訟離婚的當事人,其婚姻信息基本上都未更新。檢察官又通過司法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到虛假訴訟當事人李某系執業律師。
為防范和減少類似案件發生,2023年7月13日,東西湖區檢察院分別向區法院、區民政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雙方及時建立婚姻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同時,該院向武漢市檢察院匯報該情況,武漢市檢察院隨后向武漢市司法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對李某作為執業律師弄虛作假擾亂訴訟秩序的行為進行懲戒并開展行業警示教育。
2023年10月12日,在東西湖區檢察院的推動下,東西湖區民政局和該區法院密切溝通協作,會簽了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工作機制,在武漢市率先實現訴訟離婚和登記離婚信息互通互享,彌補了婚姻登記上的管理漏洞,為虛假離婚訴訟的溯源治理奠定堅實基礎。10月25日,武漢市律師協會也書面回復稱,已對李某進行懲戒并開展行業警示。
來源:民生周刊